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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商务局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07-12-30 15:48:36    市场运行调节科

永州市商务局2007年食品安全专
项整治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今年以来,市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抓紧抓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特别是在整顿和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和肉品市场秩序工作中,通过开展生猪屠宰专项以及建立健全市场长效监管机制,有效地打击了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净化了肉品流通市场秩序,为消费者营造了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主要工作
一、从关注民生健康出发,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根据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同志在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我局积极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会议精神,于2007年9月6——13日组织各县区在全市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9月6日在冷水滩繁华街道组织了2个小分队对酒类安全和肉食品安全进行了重点宣传。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和讲解真假酒类和病死猪肉等方式,向居民宣传和传授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知识,增强了居民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市民辨别真假食品的能力。据统计,活动期间共发放了宣传资料5000多份,张贴横幅宣传标语20多条,参与和受益人数达万人之上,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采取措施整治和规范了生猪定点屠宰和肉品市场秩序。
1、召开了专项整治动员会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9月18日关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暨保障节日市场供应工作会议精神,9月27日,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由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各县区商务局长、分管副局长、定点屠宰办主任、城区屠宰场负责人,在冷水滩区长城宾馆召开了全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暨保障节日市场工作会议,就全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具体、细致的安排和部署,对屠宰、流通、消费环节的整治和管理进行了明确。
2、严格实行定点屠宰和检验检疫制度。为加强定点屠宰管理和检验检疫力度,我局在各屠宰场向消费者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并针对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的情况,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100%,并全面实现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3、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定点屠宰场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承诺,并与用肉单位签订了肉品质量安全责任状。根据《永州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
4、集中整治情况。据统计,自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市各职能部门共取缔私屠滥宰45起、收缴私屠滥宰肉品850公斤,查处注水肉、病害肉9537公斤。私屠滥宰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屠宰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县城以上城区进点屠宰率已到达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5.2%以上。
三、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手段,积极推进了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的建设。
永州市大力加快食品现代流通网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今年以来,全市已完成农家店建点586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1、改善了农村消费环境,农村消费安全形势明显好转。良好的信誉,丰富的商品,实惠的价格,为农村放心消费,方便消费创造了条件,农村群众真正得了实惠。2、形成了良好发展机制,经营效益明显提高,企业得了市场。绝大部分已签约挂牌的农家店日营业额都在原来的一倍以上。同时,试点企业也借助“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牢牢稳固了在农村市场的根基,扩大了市场份额。3、树立了为民办实事的形象。通过推动试点企业与乡村店加盟连锁,把现代流通方式由城市延伸到了农村,为广大农民送去了现代消费方式和理念,加快了农村体系建设,推进了城乡市场调节发展。同时,通过工业品下乡逐步带动了农产品进城,为解决农产品“卖难”的问题,开辟了一个全新的模式,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
存在的问题
1、食品的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制售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经销不合格产品,(如注水肉、病害肉)等,影响到食品的质量安全。
2、生猪定点屠宰市场监管部门职责交叉,有待进一步理顺。由于涉及部门多,导致职责不清,权力分散,难以形成合力,加之受财力制约,工作经费缺乏等,深入开展市场监管难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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