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商务局、定点屠宰办:
现将《商务部关于加强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管理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永商调节[2007]9号和10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到今年12月底,完成全市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5%的专项整治目标。
特此通知。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