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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仪副局长在全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暨保障节日市场供应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9-28 16:52:53    市场运行调节科
 
郑仪副局长在全市屠宰专项整治
暨保障节日市场供应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9月27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务院9月18 日关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暨保障节日市场供应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活动。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意义
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确保猪肉质量安全是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肉品质量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素质,保障肉类消费安全,既是人民群众提高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普遍意愿,也是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健康关切的具体体现,各级领导都非常重视“放心肉”工程。今年以来,由于猪源供应紧张,肉价一路攀升,为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家和省里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法规、规定和政策措施,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吴仪在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上强调:“这是一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维护中国产品信誉和国家形象的特殊战役。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更好地履行职责、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真正打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维护中国产品信誉和国家形象的特殊战役”。
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是这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任务之一,从我市目前情况来看,经过多年的努力,猪肉质量安全总体状况有了明显的好转。但我们也要看到,一些深层次和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个别定点屠宰厂(场)还存在设施简陋、卫生条件差,管理不规范,检验检疫、定点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随着国庆节的临近,猪肉消费将进入销售旺季,猪源短缺、市场供应紧张的现象仍然存在,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和注水肉等不法现象有所抬头,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危害了消费者利益和身体健康,肉类安全工作面临巨大压力和重大考验,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正视问题,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家政策文件和这次会议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到加强猪肉质量安全管理、维护市场安全供应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专项整治的目标和任务
为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实施好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好全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活动,市商务局印发了《永州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分四个阶段进行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是:到今年年底,县区以上城区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5%,县城以上城区所在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主要任务是:加强对生猪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和集中整治,强化生猪检疫制度、根除私屠滥宰现象,杜绝非法肉品交易,确保肉品质量和消费安全。养殖环节要确保落实生猪检疫制度,推进动物疫病标识可追溯体系建设,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售出、不转运;屠宰环节要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取缔私屠滥宰,推进猪肉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确保出厂肉品检疫检验合格。严肃查处屠宰加工病死猪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猪肉出厂。建立生猪进厂验收制度、台帐管理制度和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对屠宰环节发现的病害肉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100%,县级以上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全部实现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性;流通环节要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帐制度,保证销售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猪肉,依法查处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不合格肉品的违法行为;加工环节和消费环节要保证使用经过定点屠宰和检疫检验合格的猪肉,推进加工业、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验收制度,依法查处采购和使用未经检疫和非法屠宰的肉品行为。对分散在城郊结合部,各农贸市场的卫生条件,工艺设备落后,加工原料来源不明的肉制品加工场(点)全面进行登记备案、调查摸底,坚决取缔无证照和不符合卫生条件的肉制品加工企业和各种熟肉制品的小作坊。
三、认真搞好专项整治活动
在这次全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的监督管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各县区和各职能部门要站在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把集中整治与市政府实施“菜蓝子”工程各项工作措施紧密结合起来,加大依法监管力度,以规范生猪定点屠宰为核心,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肉”为工作目标,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从实际出发,抓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分解落实,一个一个企业、一个一个产品、一个一个区域地进行整治,整治一个巩固一个。
一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整治工作。猪肉质量安全涉及到生猪养殖、屠宰、加工、销售、消费等环节,做好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需要商务、工商、畜牧、卫生、质检、公安等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生猪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环节的全程监管和集中整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直接抓,确保领导到位,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商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与畜牧、卫生、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协商沟通,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作用,采取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通过部门配合,市县联动,分工协作的工作方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特别是对城乡结合部和其他管理薄弱环节,要加大整治力度,不留死角。要全面清理和整顿定点屠宰企业,对定点屠宰企业(场)点设置、生产条件、企业管理、肉品品质进行拉网式检查,加强定点屠宰管理。对查处的违规行为,要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对不符合条件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定点屠宰场,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取消其定点资格。凡是达不到国家规定一星级企业标准的(含乡镇屠宰场),国家将实行退出制度。对无视国家规定,拒绝整改的,坚决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要加强对生猪屠宰企业法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培训,实行持证上岗,从制度上保证屠宰企业规范运行。要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屠宰、检验、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统计报告制度,完善质量和责任追究、通报制度,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及时向媒体通报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要突出重点,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来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举报一起,落实一起,保证举报查处率100%。建立举报、投诉、新闻舆论监督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投诉和举报,对大案、要案及典型事件,要组织新闻媒体曝光。公安部门要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各部门的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犯罪暴力抗法等行为。工商部门负责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凡未经检疫或经检疫不合格的肉品不能上市销售。卫生部门负责完善进货索证制度和验收制度,确保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要加强对学校、建筑工地、医院等集体伙食单位和餐饮业的监管力度,对卫生条件不达标或操作不按规定要求进行的,要坚决进行查处。畜牧水产部门负责组织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严格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严厉打击生猪养殖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和“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行为。严格按照屠宰检疫规程实施同步检疫,检疫率要求达到100%。对检疫不合格的肉品,要监督定点屠宰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检疫不合格生猪产品出场上市。质检部门负责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对肉食品加工企业进行监管,确保加工企业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对分散在城郊结合部,各农贸市场的卫生条件、工艺设备落后、加工原料来源不明的肉制品加工场(点)全面进行清查,坚决取缔无证照和不符合卫生条件的肉制品加工企业和各种熟肉制品的小作坊。各定点屠宰场要严格按生猪屠宰操作规程操作,按照会议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整改,决不允许病害猪肉从定点屠宰企业出场。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合法经营。要积极组织猪源,确保猪肉市场安全稳定供应。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公开向社会承诺:没有检疫证、耳标等合法标志的生猪不准进场屠宰,不屠宰注水猪、病死猪,对有害肉品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承担屠宰企业信息化管理和肉品可追溯体系所需相关信息的报送责任。发现未经检疫或来源不明的生猪,有义务及时报动检部门处理。
二要采取过硬措施,集中抓好整治工作。这次全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9月17日至9月3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9月30日前,县区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组建工作班子、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签订猪肉质量安全承诺书;9月28日至10月16日为全面检查阶段。市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抽查各县区的落实情况,各县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进度对辖区的生产经营和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的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严厉的打击;特别是“国庆节”前和“十七大”期间,各县区政府要统一组织专项检查活动,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确保黄金周期间猪肉质量安全,为“十七大”召开创造良好的市场秩序。10月16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整改阶段。针对检查阶段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整改结束仍达不到要求的,按照国务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主管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商务局将组织各县区进行交叉检查,对整治有成效的地方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问题依然较严重的地方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12月1日—15日为总结验收阶段,各县区和各职能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采取自查自纠与全面组织检查结合的办法,防止出现漏网和反弹,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商务局在此期间将会同市直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各县区进行检查验收。
各县区商务局(定点屠宰办)在每周二、五下午15:00前,按照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将猪肉质量安全执法情况、屠宰企业检查、整治情况和肉品品质检查情况上报市商务局,每半月将本县区专项整治的信息,通过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子站上的“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信息网”(zrzxscyxs.mofcom.gov.cn)进行上报。
三要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抓好整治工作。根据《永州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方案》,在总结验收阶段即12月1日至5日,各县区商务局(定点屠宰办)组织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12月6日至12月15日,除市商务局组织各县区检查和验收外,国家商务部和省商务厅将组织督查组,随机检查各市、州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对工作开展好的市、州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差的市、州予以通报批评,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市、州组织专门督查,通过验收的企业,在全国生猪屠宰专项整治信息网上公布,未通过验收的,列入黑名单,并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做出处理。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配合市局按照省厅统一部署搞好这次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里的要求,各县区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重点抓好几项具体的基础工作:一是切实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设置规划。各县区要按照省政府2002年155号省长令和《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认真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场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是各县区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要与市里工作同步进行,按时按质完成任务;三是认真做好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和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四是完善屠宰场的各项基础性工作,抓紧完善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抓紧改造和规范屠宰场的基本设施并限期整改;五是建立和完善生猪进场台帐和肉品出场台帐制度,切实抓好台帐管理;六是认真做好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和屠宰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完善培训和换发证工作,切实规范屠宰场的建章建制工作,加强档案和屠宰整体形象管理工作。
为确保中心城区节日市场猪肉质量安全,冷水滩、零陵两区要在区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分别成立一个专项整治小组,国庆节前开展一次生猪屠宰及猪肉质量安全拉网式专项检查。与此同时,市商务局将会同工商、畜牧、卫生、质检、公安等部门对中心城区的专项整治进行督察,重点对中心城区的定点屠宰场,集体伙食单位,餐饮企业,农贸市场和超市进行抽查,以确保中心城区消费者真正吃上“放心肉”。
四、做好市场供应保障工作
为确保国庆期间的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为党的“十七大”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各县区商务局要加强对市场供应工作的领导,把保障市场供应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不可掉以轻心和麻痹大意。一是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节前组织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等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了解节日商品的供应及食品安全情况,督促定点屠宰场千方百计组织猪源,确保屠宰量,满足群众节日消费的需要。二是要加强对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的监测,对可能引起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预警预报。发现重要商品价格异常波动和断档脱销,要及时按程序申报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事态蔓延,确保市场和价格稳定。另外我市市场运行监测报送率从五月的68%上升到现在的100%,是与各位的积极努力分不开的。下面我就节日市场监测工作提几点要求:1、各县区于9月29日前上报“十一”黄金周市场运行监测人员值班表,手机全天侯处于开机状态。2、黄金周期间,各县区商务局(定点屠宰办)要组织上报当日销售额、营业收入、客流、猪肉价格情况和市场情况分析(上报内容与“五一”黄金周一样),于每天下午四点前传真至市商务局(8368021),10月6号下午在上报当天分析的同时,还要将1-7日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及时汇总上报。3、其他五大监测系统的报表按原规定时间上报。三是要加强节前市场监管,按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确保群众节日消费安全。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目标顺利完成。各级职能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联合行动,做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负总责。一是各县区政府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得力骨干,保障所需经费,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商务局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二是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及时解决问题,确保认识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商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部署落实、监督、检查本县区的专项整治工作。三是要明确各项责任目标,要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将每一项任务、每一目标,都要分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个人,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四是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屠宰加工过程监管链条,完善猪肉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对工作不力,专项整治目标得不到落实的企业或部门要提出通报批评,对举报查实或检查发现的私屠滥宰,定点屠宰企业违规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不进行处理或处理不及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出现重大猪肉质量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同志们,猪肉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保证猪肉质量安全和市场稳定供应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任务。做好这项工作,既是经济任务,又是政治任务。我们一定要振奋精神,团结奋进,克服困难,扎实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确保生猪肉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稳定供应,为促进我市生猪发展和市场供应秩序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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